诸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方案

来源:诸暨市民政局评论

诸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落地,根据《中共浙江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的通知》、《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我市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今年殡葬工作的重点任务,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朱玉荣为组长,钟利伟为副组长,陈文光、赵祖锋、费小余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行政执法大队。统筹部署工作,研究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相关事项。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扩大惠民殡葬受益群众的范围,进一步提升殡葬规范管理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推动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十四五”及到2035年安葬设施建设和布点规划编制。对全市镇乡村级计划公墓建设进行数据采集工作,由第三方规划设计单位实地考察测量,确定布点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布点规划殡葬设施,加强对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殡葬设施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适应人民群众正常殡葬活动的需要,适应移风易俗、社会进步的需要。

(二)严格执行并完善已出台的惠民殡葬政策,落实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创建工作。根据《诸暨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要求,严格执行申请程序,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2020年我市出台了《中共诸暨市委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节地生态安葬点建设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工作的通知》文件,推进以骨灰堂、树葬为切入点的节地生态安葬,全市23个镇(街)须建有节地生态安葬点,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施奖励政策。骨灰实施撒散,每例一次性奖励10000元,骨灰实施树(花)葬、草坪葬,每例一次性奖励5000元,骨灰安置在骨灰堂(墙、廊),每例一次性奖励3000元,小型低碑式安葬,每例一次性奖励500元。2021年将实现节地生态安葬点的全覆盖,确保殡葬服务公益属性相关重大决策的落实。

(三)推进殡葬数字化改革。作为本年重点工作,开发殡仪服务网上预约、身后“一件事”办理和智慧公墓管理相结合的一站式平台,从政务端向客户端延伸,构建便民申请、统一受理、联动办理业务模式,联办事项达15个,实现殡仪服务预约、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开具、遗体火化预约、逝者户籍注销、社保金和抚恤金发放(停发)退补等群众身后事项统一受理,以及公墓选择、网上祭祀等一站式服务,办理信息全量、实时、准确归集共享和反馈,打造一个具有本地特色的智慧殡仪系统及智慧公墓系统。

(四)推动殡葬习俗改革,引导文明治丧。以丧葬陋习整治为重点,着力破除出大殡、丧事扰民等丧葬陋习,倡导丧事简办、文明治丧,鼓励海葬、树葬、花葬等生态葬法,实行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坚定不移地推进殡葬改革。通过整合殡葬资源、完善殡葬政策、创新考核机制,实现节约土地资源、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改革目标,基本实现骨灰进入生态公墓的根本性转变。

(五)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对外,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坚持正确导向,接受舆论监督,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治理和惠民殡葬提标增项扩面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对内,检查殡葬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检查群众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充分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等;检查对殡葬领域的监督管理、执法中是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有案不办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4月底—5月中旬)。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明确治理重点、方法步骤和惠民殡葬提标增项扩面的工作举措等,积极动员部署,召开工作推进会,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全面自查,稳步推进(5月下旬—6月底)。突出问题导向,配合当地纪委监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全面开展自查检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加大执法力度,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7月初—10月底)。市民政局、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及其他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

(四)总结完善,建立机制(11月初—12月底前)。根据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与分析,查漏补缺,巩固深化治理情况,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治理,把治理成果转化成全面推进全市惠民殡葬政策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落地见效,逐步打造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开展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殡葬集中治理工作检查督导组,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增强开展治理工作和惠民殡葬真正落实的责任感,不折不扣将治理工作和惠民殡葬提标增项扩面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上下互动和部门联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向最基层纵深推进,抓好落实;在抓治理过程中,加强政策指导,及时提供帮助;探索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监督检查及时跟进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督查机制、快速通报处置机制、结果运用机制、容错机制等,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治理工作。

(三)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内部联络员制度,民政局分明确1名分管领导牵头,1个具体处室负责落实,1名干部作为联络员。建立健全定期会商,问题发现、问题查处、公开通报等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四)强化监管,确保治理效果。加大治理检查力度,加强工作指导,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广典型做法,要正确把握专项治理和推动惠民殡葬提标增项扩面工作的关系,专项治理是手段,其目的是推进我市惠民殡葬向纵深推进。

诸暨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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