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智慧养老监管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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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背景

根据《湖州市市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行补助办法》(湖民【2021】9号)、《南浔区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浔民发〔2021〕49号)、《湖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础性服务标准(试行)》(湖民〔2021〕36 )、《南浔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提升南浔区为老助餐和配送餐工作的实施意见》(浔民发〔2021〕52号)等文件要求,需对全区各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康养床位等服务运营进行监督管理。

南浔区智慧养老监管服务项目

南浔区智慧养老监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智慧平台以及物联网产品的服务运用,提供更加多元的养老服务以及加强对养老服务质量的跟踪管理,实现对服务过程、服务内容等的智慧化管理,形成真实全面的服务质量评价,加深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综合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三)总体服务要求

▲项目需要派驻至少2名运营服务人员及2名数据分析人员在服务期内提供当地驻场服务。需提供全套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及相关信息化工具,做好动态跟踪管理、质量评价等工作,包括老年食堂监管服务、康养床位监管服务、社区居家监管、养老机构监管以及对应物联传感取数服务等内容。

当地运营服务人员到位率要求达到90%,即每月到岗上下班打卡考勤累计20天,原则上要求一年以内不能更换项目负责人,若需更换需中标人提供更换申请,写明更换理由,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其他工作人员:到位率达到100%,即每月到岗上下班打卡考勤累计22天。

1、老年食堂监管服务

认真贯彻《湖州市民政局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湖民发〔2018〕43号)、《南浔区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浔民发〔2021〕49号)、《关于进一步提升南浔区为老助餐和配送餐工作的实施意见》(浔民发〔2021〕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采取“七分线上+三分线下”的监督管理方式,加强老年食堂运行质量监管,为补助资金发放提供科学依据。目前老年食堂共16家。

(1)线上监管服务

①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食堂运营组织上传系统的资料信息按相关文件进行核实。

②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食堂运营组织的老年食堂菜品价格按相关文件指导价格进行监管。

③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普惠制和特惠制老人不同的就餐补贴和配送补贴进行监管,对就餐数据进行对比。

④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食堂运营组织根据政策文件进行开放天数和就餐人数的统计,核算补助金额。

⑤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对食堂餐品的评价及配送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定期通报。

⑥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食堂服务数据进行统计,定期完成补助资金核算。

(2)线下走访检查服务

①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进行不定期走访,单个食堂每季度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并出具走访记录由食堂运营方负责人签字。现场检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②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食堂运营组织和对应照料中心配送人员进行统一的系统操作培训和服务流程培训。

③现场核查食堂运营方资质是否与系统内上传资质相符。

④现场核查食堂在岗工作人员是否与上传系统内的工作人员资料相匹配。

⑤现场核查操作间及就餐区卫生情况。

(3)满意度调查服务

对用餐长者进行满意度调查,单食堂每季度不少于平均就餐人数的20%。

(4)月报服务

每月10日前提供前一月监管月度报告。

(5)年度考评服务

每服务年结束后10日内前完成上一年运营考评,提供考评结果及依据资料。

2、康养床位监管服务

认真贯彻《南浔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实施细则》、《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MZ/T 039—2013)等文件精神,对50张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对应服务进行监管,探索建立居家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

(1)线上监管服务

①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评估机构相关资质证件、合同等信息按相关文件核实,并进行评估过程监管。

②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适老化改造申报流程及结果资料按相关文件进行核实监管。

③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康养床位档案进行监督管理,按相关文件核实信息。

④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康养床位服务机构资质信息进行监管,按相关文件核实信息。

⑤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康养床位服务工单进行全流程的监管,统计相关数据信息。

⑥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康养床位服务质量进行监管,统计服务数据,定期完成补助资金核算。

(2)线下走访及满意度调查服务

①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评估机构和家庭床位服务机构配送人员进行统一的系统操作培训和服务流程培训。

②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不定期对被服务长者或家属进行满意度走访工作,登记回访信息,全年上门走访覆盖100%,并定期进行工作通报。

(3)月报服务

每月10日前提供前一月监管月度报告。

(4)年度考评服务

每服务年结束后10日内前完成上一年运营考评,提供考评结果及依据资料。

3、社区居家监管服务

认真贯彻《湖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项指南》(湖民〔2021〕25 )、《湖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础性服务标准(试行)》(湖民〔2021〕36 )、《南浔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浔民发〔2021〕83号)等文件精神,对全区220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施监管服务。

(1)线上监管服务

①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组织上传系统的资料信息、规则制度按相关文件进行核实。

②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情况排摸、探访慰问等统筹服务运营工作开展进行系统内容及进度监管。

③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集中服务、日常活动、节庆活动等差异服务运营工作开展进行系统内容及进度监管。

④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服务数据进行统计,定期完成补助资金核算

(2)线下走访检查服务

①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进行不定期走访,单个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季度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并出具走访记录由运营方负责人签字。现场检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②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人员进行统一的系统操作培训和服务流程培训。

③现场核查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组织资质是否与系统内上传资质相符。

④现场核查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是否与上传系统内的工作人员资料相匹配。

⑤按照相关文件进行环境设施、内部管理、服务规范等现场运营情况评分。

(3)满意度调查服务

对服务长者及民政干部进行满意度调查,单个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季度不少于20人次。

(4)月报服务

每月10日前提供前一月监管月度报告。

(5)年度考评服务

每服务年结束后10日内前完成上一年运营考评,提供考评结果及依据资料。

4、养老机构监管服务

认真贯彻《南浔区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浔民发〔2021〕49号)等文件精神,对全区16家养老机构实施监管服务。

(1)线上监管服务

①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机构运营组织上传系统的资料信息、工作人员配备资质及聘用合同等按相关文件进行核实。

②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机构老人基础信息、老人评估、补助类型、入住床位登记情况、服务合同等按相关文件进行核实。

③供应商需提供结合物联取数信息的床位使用监测异常自动预警模型工具,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养老机构内床位使用情况进行线上分析,跟踪机构异常事件的处置结果,核实老人收住补助。

④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机构床位饱和度进行监管,管控各个机构床位当前饱和度,床位饱和度高于90%及低于30%进行预警。进行统一汇总分析并上报。

⑤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机构服务数据进行统计,定期完成补助资金核算。

(2)线下走访检查服务

①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进行不定期走访,单个机构每季度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并出具走访记录由运营方负责人签字。现场检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②由专职运营监管人员对机构运营人员进行统一的系统操作培训和服务流程培训。

③现场核查机构运营组织资质是否与系统内上传资质相符。

④现场核查机构运营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是否与上传系统内的工作人员资料相匹配。

⑤按照相关文件进行环境设施、内部管理、服务规范等现场运营情况评分。

(3)满意度调查服务

对服务长者进行满意度调查,单个机构每季度不少于入住老人数的10%。

(4)月报服务

每月10日前提供前一月监管月度报告。

(5)年度考评服务

每服务年结束后10日内前完成上一年运营考评,提供考评结果及依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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